【关注】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7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
根据市教育局《忻州市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忻教发【2017】52号和《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忻府教字【2017】25号、忻府区教育局关于印发《忻府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》忻府教字【2017】26号的通知要求,以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”为宗旨,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规范招生入学工作,现制订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招生计划:
根据《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》忻教发【2017】55号文件精神,2017年招收10个班,每班45人。
二、招生对象:
本服务区范围内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。
三、招生时间及程序:
1.7月20日前,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、招生计划、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。
2.7月23日--7月25日,学生家长(监护人)到校领取《2017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》并认真填写。
3.7月26日--8月1日,学生家长(监护人)携带《2017年新生报名信息登记表》及相关证件材料报名登记。
4.8月2日-4日处理遗留问题。
5.8月5日—8月10日落实调查。
6.8月13日前向主管教育局备案。
7.8月14-15日领取《入学通知书》。
四、招生地点:
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园内
五、招生原则:
1.坚持“依法招生”的原则,规范办学行为,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。
2.遵循“免试、就近、划片、分配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市、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的招生范围、招生计划招生。
3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及时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,加强主管部门、学校和家庭、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招生范围:
1.东起新建路,西至七一路;南起健康街(七一路至忻中西巷段),--忻中南巷,北至花园街。
2.东起七一路,西至长征西街南、北巷--利民西街北三巷;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,北至气象南巷。
3.东起长征西街北巷--利民西街北三巷,西至长征后街北巷--利民西街北五巷;南起长征后街,北至气象南巷。
4.七一路以西,临近健康路的部队、忻电医院、原市医院、电业局、五交化、糖酒公司等小区适龄生。
后附: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范围示意图
七、报名条件:
1.入学年龄为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,年满6周岁儿童。
2.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,且学生与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在同一户籍;学生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《房屋产权(所有)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,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。
报名时须提供:居民户口簿、房屋产权(所有)证或《不动产权证》、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。
3.具有忻州城区户籍,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外出,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,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《房屋产权(所有)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,并实际共同居住。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《居民户口簿》、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的《房屋产权(所有)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、报名时须提供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外,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(1)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专家、技术人员,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;
(2)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,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;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,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《工商营业执照》或劳动部门签发的《就业协议书》或《劳动(聘用)合同书》影印件等证明;
4.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,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,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,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《房屋产权(所有)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。
报名时须提供持有市房管局和国土局办理的城区城区内“无房证明”和居委会、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(或外祖父母)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、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。
5.具有忻州市城区户籍,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政府直管住房,廉租房、公租房、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一下三个条件
(1)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在城区无房,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“无房证明”;
(2)在2016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《租赁住房协议》,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中心办理了《房屋租赁证》,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;
(3)符合“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,必须间隔五年以上”的规定。
报名时须持有《居民户口簿》、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“无房证明”、《租赁住房协议》和《房屋租赁证》,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。
6.学生及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,已办理了《居住证》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《房屋产权(所有)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,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。
报名时须提供《居住证》、《房屋产权(所有)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》、居民户口簿、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。
7.学生及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,已办理了《居住证》,学生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政府直管住房,廉租房、公租房、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,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:
(1)父母(或其法定监护人)在城区无房,在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“无房证明”;
(2)在2016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《租赁住房协议》,到房地产管理局交易中心办理了《房屋租赁证》,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;
(3)符合“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,必须间隔五年以上”的规定。
报名时须持有《居住证》、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办理了城区内“无房证明”、《租赁住房协议》和《房屋租赁证》,居民户口簿、出生
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。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。
8.政策性照顾对象
(1)军人子女,按照“山西省《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》实施细则”执行。
(2)市、区政府特聘、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,执行市、区政府政策规定。
(3)孤儿
(4)市、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。
所有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。
报名时须提供:居民户口簿、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。
9.居民小区已经建成并且实际入住,但开发商未能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子女。
报名时须提供:居民户口簿、出生证明、预防接种证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、近期健康体检表一份、网签购房合同、交全款票据、半年以上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、由开发商(或小区物业)持市政府批复文件、市规划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,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、单据,由开发商(物业小区)统一开具证明到服务区学校审核报名。
八、领导小组:
组 长:刘晓辉
副组长:郭朝辉 王 平 周玉静
成 员:王丽华 庞春福 张美平 刘巧峰 焦未珍杨国强
贺志田 王春雨
下设招生组、咨询组 、核查及应急服务小组
九、均衡编班
8月28日前学校将所有新生实行电脑随机编班,邀请教育局相关科室、家长、新闻媒体及社会人士参加监督。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。
十、工作要求: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,校长任组长、党支部书记、副校长任副组长,吸收中层干部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参加,实行“谁主办、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工作机制,落实工作责任。加强组织管理,严格操作程序,健全工作制度,严格工作纪律。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,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;出现的重大情况,学校不能解决,报市教育局审定。
2.严格规范收费行为。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“八条措施”和山西省规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“八项规定”,不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。
3.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、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,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、程序公开、过程公平、结果公正。
4.加强监督。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,将招生具体政策、招生计划、服务范围、报名条件、招生程序、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认真解答家长、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,及时受理、核实、处理社会举报。
十一、咨询、监督举报电话:
1.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:0350-2022851
2.学校监督举报电话:0350-2020039
3.学校咨询电话:0350-8675854 焦老师
4.校园网站:http://xzdrsyxx.30edu.com/
特别提示: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,过期不候,责任自负。
忻州市第二实验小学
2017.7.19
附:第二实验小学服务范围示意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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